许可

许可专利

专利许可主要分为两大类:一是“威慑型”许可,这是当专利所有者寻求因现有专利发明的使用而获得的补偿;二是“激励型”许可,即专利所有者寻找希望基于其专利发明开发新产品的受许可方。

我们专注于激励型许可。

我们的许可项目主要集中在医疗器械,化工和材料科学领域。但我们也对其他行业的专利许可项目持开放态度。

我们的许可项目分为四个主要阶段。

准备阶段

深入了解该发明,研究其替代方案,并编制一份详细的信息备忘录,阐述该发明与之前的解决方案相比所具有的优势。

营销阶段

主动与潜在的受许可方建立联系。我们不仅与许可人所在行业的全球公司进行接触,还积极与其他行业的公司展开合作交流。

概念验证阶段

我们助力专利所有者和潜在受许可方确立发明的实际价值。此阶段可能涉及将试验材料或设备转移给潜在的许可人,进行评估和共同研究。

协议阶段

促进许可人与受许可方之间的许可协议谈判,确保双方达成一致。

这些通常是长期项目,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。

在专利许可项目中,我们唯一的费用是基于成功的佣金。这意味着只有当项目成功并为许可方带来收入时,我们才会收取相应的费用。因此,我们只承接那些具有显著技术突破、我们有充分理由并且深信能够成功的项目。

常见问题解答

每种方法都有优势。具体的策略取决于专利的技术领域、当前专利是否被侵权、专利的数量以及专利所有人的意愿。出售会能比许可能够更快地获得收益,风险也小,但许可能为你带来更多收入。对于你的专利组合,我们会和你详细商讨最佳的策略。

没错,我们经常采取这种办法。我们测试市场对购买专利或获得许可的兴趣。根据收到的意向以及与专利所有人的讨论,我们可以将出售或许可作为最佳的策略。有时候,我们甚至将专利许可给一家或多家公司,然后将专利出售给另外一家公司。

许可专利的方式多种多呀,包括排他性和非排他性的;许可可以是全球性或局限于某一地理区域;许可可以包括或不包括次级许可权;许可可能仅限于某种使用领域;支付方式也多种多样,包括一次性付款(全额支付许可费);按销售额提成(按照单位数量或物品收费);或定期支付许可费用。

“威胁性”许可是指要求被控侵权者为当前或过去的专利使用付费。方法包括发函、寻求会面、对被控侵权人提起诉讼或行政程序。虽然这些方法的激烈程度各不相同,但都意味着与被控侵权人之间存在对抗关系。

“引诱性”许可是指说服某一实体为将来的专利使用付费。这需要说法对方在其产品中使用你的专利发明,从而向你(专利所有者)支付相应的许可费。这意味着形成一种双赢的关系:被许可费有了待售的新产品;而许可方也能收到一笔许可费。